日前,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联合下发《关于巴彦淖尔市林权交易进入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会同市水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巴彦淖尔市水权交易进入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通知》,明确了未达到自治区林权交易限额标准的我市国有林地、森林的使用权、租赁权和林木所有权出让以及未达到自治区水权交易限额标准的巴彦淖尔市水权交易均可以进入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且不收取相关交易服务费。此举将进一步规范我市林权、水权交易工作,促进林地资源、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
至此,进入巴彦淖尔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项目类别由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逐步扩大到适合以市场化方式配置的自然资源、水权等各类公共资源,基本涵盖了目前所有可交易公共资源,促进公共资源交易的透明化和规范化、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林权和水权进入平台进行交易,扩大了交易范畴,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质量,创新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提供了支撑和保障。